
灵感是人类创造性认识活动中一朵最美妙的创造之花,一种最神妙的精神现象。身为一个设计师,创作灵感消失殆尽,无疑是极大的致命伤。而在这个多元化发展的时装界要想让自己的作品能够带予世人惊世奇作,那设计师脑子里就要永远保持有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想法,才能使自己的创作力源源不绝。
何为灵感?
什么是“灵感” 呢?古往今来,在什么叫“灵感”的问题面前,人们的解释不尽相同。灵感一词本来是外来宗教用语,与“天启 ”之意相通 。在“上帝的启示”面前来讲,灵感被赋予了一定的神秘性,但我们都知道灵感只不过是人脑的一种思维性活动,它还是受控于人脑的。用科学论阐述,“灵感是艺术家在丰富的生活和知识积累的基础上,经过艰苦的劳动,在艺术创作中所爆发的一种高度敏捷和积极的思维活动,是形象思维中的一种升华和飞跃的心理现象。”我想这种解释不难让我们看出灵感爆发是需要一个前提的,即所谓艺术家创作中的灵感来源于无意识中的审美经验、情感经验酝酿沉淀中。
“灵感”潜沉于人的无意识中,一般不为人的意识所发现。它随着一定的知识积累会在一定的特殊情况下所萌发,看似是瞬间的意识产生,实际上这需要一个心理经验的长期积累。也就是说,在经历了时间的洗炼后,知识信息和经验转化为意识并逐渐沉淀在人的大脑中。而在这一沉淀过程中,人的无意识之中会自动沉淀一些经验而不被感知,就像消失了一样。
无论在艺术还是设计的创作过程中,设计师通常需要一个很长久的过程和辛勤的工作,才能有丰富的审美经验与情感经验沉淀出来。这些从实践中得来的经验,很多会变成意识中时常出现和经常用到的,而一部分可能就潜伏在艺术家的无意识中,直到可能因为不经意间的触及,这些看似毫不相关的经验在无意识中酝酿后发生了关系,突然闪现在意识中,成为一个完美的灵感创意。因此,“灵感”产生的源泉其实就是实践中不断积累和沉淀的丰富审美经验和情感经验,如果没有这些无意识经验的积累也就没有灵感的瞬间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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